白癜风治疗需要多少钱 http://pf.39.net/bdfyy/bdfal/141216/4537966.html 经济的发展,让城市生活的节奏变得越来越快,生活的各种压力导致许多年轻人选择饲养宠物,以此来获得心灵的陪伴和精神抚慰。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年我国的独居成年群体规模将接近1亿人,养宠物人群数量多达多万。而随着收入的增长,养小宠物的支出也越来越为大多人所能接受。 现如今许多年轻人会选择养宠物狗当作自己的伙伴,因为小狗可爱忠诚。试想一下当你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看到活泼可爱的小狗对你献殷勤,是不是感觉所有的劳累都不翼而飞,心里充满爱和踏实呢?诚然,养狗确实会给我们的生活增添新的乐趣,但随着近几年,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国家和各地政府对如何依法养狗、文明养狗提出了要求,比如遛狗的时候需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等规定。那么,如果有人抱着侥幸心里,遛狗不牵绳会有什么后果呢? 案例回放 年4月12日上午,在常州市天宁区××幢东侧草坪,蒋某未拴狗绳在遛小狗,李某也未拴狗绳在遛一条金毛犬。后蒋某被李某的金毛犬冲过来撞倒,导致蒋某受伤,医院门诊治疗。年4月19日,医院住院治疗,蒋某被诊断为左股骨外侧髁隐匿性骨折、左腓骨小头隐匿性骨折、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左膝半月板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左下肢软组织损伤。经鉴定,蒋某因故致左膝关节功能丧失达25%以上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后蒋某将李某诉至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共.63元。目前该案业已审理完毕。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蒋某.63元。 案例解析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李某因遛狗时未牵绳,导致狗冲撞他人致人受伤,李某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蒋某因此造成的损失共计18万余元。 其实只要在外出遛狗时多牵一根绳,就能避免出现此类事件。尤其自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条明文规定,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饲养小狗的管理人更应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文明养犬。遛狗时拴紧狗绳、在人群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这既是保障他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的需要,也能为自己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让自己与宠物相处更无后顾之忧! 主编:李涛 编辑:王淑敏 李涛律师(高级合伙人) 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金融保险业务、公司业务、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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