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军路推出了《军士慢性病补助及评定标准,今冬退役适用!》,其中不少军路微友留言对慢性病与带病回乡是否是一回事表示疑惑,其实两者虽有关联,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 今天,军路就来说一说:慢性病鉴定与申请带病回乡事宜。 什么是慢性病与带病回乡? 慢性病鉴定,指复员的干部、士官身体患慢性病鉴定为一至五级的,在退役时给予一次性医药生活补助费。 这里主要指的是以复员方式安置的军队干部和士官,以转业或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不在内。标准在元至元不等。 义务兵退出现役时,因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后仍需进行一般治疗的,可根据病情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标准在50-元不等。 慢性病的鉴定是在部队进行鉴定,相关补助也是在部队退役时一次性进行发放。 带病回乡,指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包括现行标准元/月的定期补助和地方医疗优待。 带病回乡待遇,依据最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征求意见稿》所明确的,以后办理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将不再享受定期补助,按照当地标准统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详见:带病回乡定补抓紧申请,以后或不再发放补助 慢性病评定具体申请材料及相关标准 慢性病鉴定,通常也是在老兵复退期间展开,一般与评残通知同时下达,或稍晚些下达。如今年9月满服役期的退役士兵,上报时间通常在本月中上旬。 对于慢性病鉴定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及注意事项—— 军人身份证件(士官证)复印件,加盖师以上单位兵员管理部门公章; 《军人慢性疾病医学鉴定表》,一式两份,照片加盖团以上人力资料兵员管理部门公章; 《伤病残士兵退役医疗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病案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检查结果等复印,医院医务部(处)公章,一式两份。 对于慢性病范围和界定标准,以及军士区分一至五等不同等级应领取的一次性医药生活补助费标准,可以参考:军士同志,慢性病补助及鉴定标准来了! 对于身体患病的义务兵区分不同病情等级,分为一至三等,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为:一等:至元;二等:至元;三等:50至元。 申请带病回乡的流程 对于流程,军路曾专门连线过有亲身经历的带病回乡战友,具体亲历流程如下,供战友们参考: 1、个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书,介绍个人服役情况、受伤情况及家庭情况等,通常手写版即可,样式没有具体要求,情况说明清楚即可;另外,去时携带好原始病历等,供村委会初审及出具证明,主要是证明家庭困难和病情。 2、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服役情况、患病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现场出具证明材料,需加盖村委会公章;盖章后,由本人连同申请书等一道递交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安置办。 3、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病案资料等复印件、申请书原件、村委会证明原件、1寸免冠证件照3张等资料,递交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安置办,同时填写《XX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资料上交后,个人等候消息。 4、各地集中受理阶段时,上级会逐级通知到村委会,由村委会通知本人到指医院进行检查鉴定,主要对申请带病回乡的慢性疾病(军队医疗机构证明的病情)的病情进行鉴定(也有的不用进行鉴定,只需要提医院的就诊检查结果,证明军队医疗机构证明的病情属实,仍在继续治疗即可。) 5、鉴定批准后,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将拟批准人员名单逐级反馈到村委会,进而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由上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达审批文件。同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刷身份证信息,建立优抚档案。 6、符合条件申请经批准后,次月即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年8月1日起,国家现行的标准为每月元,同时享受地方出台的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申请带病回乡及补评残温馨提示 带病回乡申请,退役安置报到时,就可以申请。最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时限,要求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和初级军士应当在办理退役手续后1年内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 虽然政策暂未实施,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来说,早申请早享受,而且政策一直在变,能赶在新政出台前申请的,通过后的待遇是不受新政影响的,这点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明确。 最后说一个重要的提醒:如果本人在部队因战、因公受伤,一定要保留好原始病历等所有相关的伤病情资料,回地方后,可以申请补办残疾等级鉴定。 前不久,军路就了解到一位退役战友,该同志为左膝半月板III度撕裂损伤,已有严重的卡顿状况,因其退役临近时受伤,当时也未及时做手术,在部队没有申报残疾等级鉴定(据该同志称原单位说只有做过手术才能评残,故其未参评)。 回地方后,医院原始门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齐全,且上有明确记载“因军事训练导致半月板损伤”字样,故而其退役后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补评残,目前其在市组织的残疾等级鉴定中评定为十级残疾等级,且县、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审批通过,正往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上报。 此条信息,对退役战友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故而特别提醒:在部队因战、因公致伤未及时评残残疾等级的战友,保留好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等等,回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时及时申请补评残。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bnaw.com/kjscby/15799.html |